江苏省张家港市开展农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本网讯:为营造竞争公平、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农资市场环境,根据2020年张家港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统一部署,4月初至月底,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分期对各镇(区)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农资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联合各镇(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农服中心等相关人员,充分发挥了市镇两级联动机制,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2家,农资经营摊位98个。行动过程中,执法
2020-05-13
发布时间:2012-04-24 浏览次数:18241
2012-04-24 18241
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百草枯安全生产和使用,经研究,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包括百草枯复配水剂,下同)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包括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件,下同)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
二、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三、重新核准标签,变更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标签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急救电话等内容,醒目标注警示语。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母药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百草枯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核准标签、变更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未变更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不再保留,未使用重新核准标签的产品不得上市,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原标签产品可以销售至2013年12月31日。
四、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百草枯产品,添加足量催吐剂、臭味剂、着色剂,确保产品质量。
五、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百草枯的使用指导及中毒救治等凯发天生赢家的售后服务,鼓励使用小口径包装瓶,鼓励随产品配送必要的医用活性炭等产品。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